為進一步強化大型群眾性活動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展會現場火災隱患,遏制火災事故發生,2017年1月9日上午10.00在深圳會展中心召開深圳會展中心展會安全工作會議。
現將加強展會消防安全管理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展會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主承辦單位要嚴格落實所主承辦展會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舉辦展會時,按相關法律法規及展館相關要求,制定展會安全保障方案,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落實責任制,開展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消防安全。
二、做好展區消防安全規劃
主承辦單位要堅持“安全第一”,優先保障消防安全的原則規劃展區,嚴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寬度須滿足展館和公安部門要求,現場展區規劃必須向公安部門申報批準的圖紙一樣。
三、展位搭建材料消防要求
在深圳會展中心館內搭建的展臺必須使用不燃或難燃材料,地毯、木夾板、布幔等可燃材料必須經充分防火處理使其阻燃性能達到難燃(B1)級,建議全面使用難燃木夾板和阻燃地毯,館內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類),泡沫KT板、易燃塑料制品,普通海綿,彈力布,紗制品等易燃材料,材料的燃燒性不明確的,需提供材料檢驗報告,證明其燃燒性能滿足相關要求。公安消防部門特別強調泡沫KT板屬于聚氨酯材料嚴禁在館內使用。
四、加強展會電氣安全管理
電氣安全隱患是導致展會火災的主要原因。展臺搭建必須有符合規范的電氣圖紙;電氣設備及線路的安裝應符合相關電氣安裝施工規范和消防安全要求,并有漏電開關保護;安裝操作人員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展位地面線路必須在線管或線槽內敷設,鏈接確保規定、可靠;開關及線纜的負荷承載應控制在設計容量的80%內,嚴禁私自增加用電負荷;嚴禁使用塑料雙絞線和花線;嚴禁使用發熱量大的燈具和用電設備。
五、加強展會消防隱患排查力度
主承辦單位在展會期間,要切實加強現場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安排專人負責展會消防安全性檢查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向深圳會展中心安全管理部門報告。
六、其他消防安全要求
特裝展位總體限高6米;多層展位需由參展商自行安裝感煙探測器;特裝展位結構性封頂不超過展位面積三分之一,特裝展位每50平方米應配置至少1具ABC干粉滅火器(4kg);展位搭建不得遮擋、埋壓、圈占、堵塞和挪用展館消防設備設施;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展館;禁止在展館范圍內進行明火作業和演示活動;嚴禁在展廳及非指定區域吸煙。
所有的消防規定都是為了安全,作為深圳展覽行業一員的紅石展覽,也一定會嚴格執行消防規定,以合規的方式為參展商提供服務。